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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条例

时间:2024-07-22 02:53:2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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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条例

机电部


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条例
1991年10月16日,机电部

—、总 则
第—条 为了加强情报工作, 促进情报工作发展和更好地为机械工业生产、科学研究服务,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科技情报工作是机械工业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做好情报工作,对于实现决策科学化、加快科研步伐、 促进成果商品化、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机械工业情报工作在“开发信息资源, 服务四化建设”方针指导下,以需求为目标,以服务为宗旨,面向经济建设, 为机械工业技术进步服务。
第四条 机械工业情报工作应围绕机械工业发展的需要, 广泛开辟情报来源,加强情报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工作,搞好情报传递报道, 提高情报研究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情报工作手段, 全面掌握国内外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和经济活动的水平与动态,有针对性地、 及时地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有效的情报服务。

二、组织体系与职能
第五条 机械工业科技情报系统是国家科技情报系统的组成部分。
机械工业科技情报系统由机械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机械情报所),各行业归口科研、设计单位的情报部门,部属大专院校情报部门,地区机械情报站(所)和机械行业归口的基层企业、 事业单位情报部门组成。
第六条 各级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一)机械情报所是机械行业的科技情报中心, 受部委托归口管理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在部科技司指导下, 负责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经验交流和业务指导。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编制机械工业情报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和管理机械行业情报网站及科技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发展; 协助部科技司管理机械科技成果和科技期刊; 组织成果技术转让和重大项目的技术交流、推广活动;开展专利代理服务工作。
2.组织情报理论、方法的研究,组织情报手段现代化的研究和实施;组织情报业务的培训工作。
3.针对机械工业发展的需要,广泛开辟国内外信息资源,组织协调信息资源的收藏和开发利用,推动资源共享,健全、完善检索系统, 面向机械行业做好情报供应服务工作。
4.分析研究国内外机械工业生产、科研、管理、进出口贸易等方面的水平和动向,用各种方式进行综合报道, 为各级领导部门制订发展规划、新产品开发、科研、设计、技术引进、 技术改造立项和进出口战略等方面提供依据。
(二)行业归口科研、设计单位的情报部门是本行业的专业情报中心,在行业司(院)的指导和支持下,负责归口本行业的情报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本行业情报网,根据本行业科研、生产发展和网员单位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为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网员单位生产、 技术发展提供有效的情报服务。
2.收集掌握归口专业的重要科技文献与线索,办好本行业的科技刊物,及时报道本行业国内外科学技术、经济贸易、 科学管理先进成果和发展动向。
3.分析研究归口专业国内外科学研究、产品和生产技术水平、市场的发展趋势;为归口专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 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立项论证,以及成果水平查证,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4.承担上级部门下达或全行业性协调的情报工作任务。
(三)部属大专院校情报部门应为全行业的情报教育与情报理论、方法的研究作出贡献。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部教育司的指导和支持下, 开展教育部门的情报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收集、分析国内外教育和本校专业学科相关的信息,为教学、科研提供情报服务。
2.承担机械行业在职情报人员和情报用户的培训工作,及高、中级情报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
3.有条件的院校应开展情报研究工作。
4.承担上级领导部门下达或全行业性协调的情报工作任务。
(四)地区机械科技情报站(所)是本地区机械工业科技情报中心,在地区机械工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承担本地区的情报管理工作, 负责的主要任务是:
1.编制本地区情报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地区的专业情报网,开展技术交流推广活动, 对本地区机械行业的情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根据本地区机械工业特点,搜集、整理情报资料,掌握综合情报部门和有关专业情报中心的信息资源与检索途径。
3.针对本地区的需要,充分利用机械行业各情报中心的情报分析研究报告和文献开展分析研究工作,为本地区各级领导研究制订方针政策, 编制规划,科学研究及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立项论证, 确定成果水平等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4.承担上级领导部门下达或全行业性协调的情报工作任务。
(五)基层企业、事业单位情报机构的主要任务:
1.针对本单位生产发展、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的需要,开展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借阅和报道工作。
2.开展情报分析研究工作,为本单位科研、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出口、进行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 技术改造等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3.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情报网的各项活动,及时总结本单位的各项成果,向上级单位报送成果信息和资料。
4.承担上级情报部门下达的任务。

三、系统管理
第七条 机械工业科技情报管理包括计划管理、科技期刊管理, 成果管理和网络建设管理等内容。
第八条 机械工业情报工作计划体系,由部计划、 行业计划(含部属院校)、地区计划和基层计划四部分组成,分别由部机械情报所、 行业归口科研设计单位的情报部门、地区情报站(所)和基层企、 事业单位情报机构负责编制,在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机械工业科技期刊管理按《机械电子工业部科技期刊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条 机械科技成果的管理按《机械电子工业部成果奖励条例》实施。
情报成果是科技成果的组成部分、情报成果包括文献类工作、 数据库建设、情报研究、声像、经部或国家科委批准的科技期刊、 情报理论与方法研究、新技术推广交流与成果转让、情报管理和情报服务类成果等方面。机械情报所负责情报成果的登记和成果资料的保管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情报成果的评审和奖励,并组织各级情报机构加强对成果的利用、 宣传和推广。
第十—条 机械工业情报网是跨行业、跨地区的情报联合体, 是开展情报工作的有效组织形式和进行情报交流的良好渠道。 各行业和地区分别组建专业性和地区性情报网, 由各专业性和地区性情报网组成机械工业情报总网。
机械工业情报总网建立理事会, 负责协调专业情报网和地区情报网的建设,组织全网经验交流活动和协调机械行业重大情报课题任务。 在机械情报所设立总网秘书处,负责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专业和地区情报网设一名网长单位,若干副网长单位,组成核心组,负责制订专业或地区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网长单位原则上由专业和地区情报中心担任,副网长单位由网员单位协商选举产生。 网的日常工作由网长单位负责。

四、情报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 情报基础工作十分重要, 各级领导部门都应给予重视和支持,情报基础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机械工业文献检索体系的健全与提高;
(二)机械工业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的完善与发展;
(三)数据库规划建设与应用;
(四)文献、信息的搜集、整理与服务,编制文献联合目录, 推进文献资源合理布局和资源共享;
(五)掌握国内外机械工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情报档案;
(六)对情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情报工作手段现代化
第十三条 根据全国统一规划, 参加全国科技情报计算机检索系统,充分利用国际联机检索系统和引进文献、磁带、光盘,建立中、 西文数据库,逐步扩大计算机在情报工作中的应用范围;重视声像、 缩微复制和印刷出版等新的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机械工业情报工作手段现代化。

六、条件保证
第十四条 情报人员、 器材设备和必要经费是开展机械工业情报工作的重要条件。 (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机械工业情报队伍。各单位应建立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要求的、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的机构,配备热爱情报事业、 熟悉情报业务、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的人员从事情报工作。
(二)各单位开展情报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录像、缩微、录音、照相、复印、中外文打字等设备,以及图书、资料部门的书架、阅览桌椅等器材,均为生产和科研器材设备,其购置费可从科研、基建、 技改或发展基金中列支。
(三)开展情报工作所需经费各单位要给予保证。 可以鼓励情报人员在搞好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 开展部分有偿服务以补充情报经费的不足,但不宜对情报人员下创收指标。情报网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应在网费收入和有关部门给予的活动补贴费中开支,上级单位下达课题, 要同时给予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 加强对情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一)部有关综合司、 各行业司(院)和地区机械工业厅(局)要加强对情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行业归口的科研与设计单位、 部属大专院校和机械行业归口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有负责人主管情报工作。 根据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情报机构的人力和物力。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情报部门取得的各类情报成果应给予承认, 并支持其按有关规定参与评奖活动。
(三)各单位在技术人员评定、聘任技术职务、工资晋级、 奖励等方面,情报人员与其他技术人员应同等对待,并考虑情报人员的工作特点。
(四)各类重要的科技、经济交流活动应有情报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日起实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3年7月3日 财税[2003]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促进被撤销金融机构的清算工作,加强对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过程中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另有规定者外,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被撤销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自有的或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产、车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对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在清算过程中催收债权时,接收债务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所发生的权属转移免征契税。
  4.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
  三、除第二条规定者外,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在清算开始后、清算资产被处置前持续经营的经济业务所发生的应纳税款应按规定予以缴纳。
  四、被撤销金融机构的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及其他款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清偿顺序予以缴纳。
  五、被撤销金融机构的清算所得应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凡被撤销金融机构在《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生效之日起进行的财产清理和处置的涉税政策均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属免征事项的应纳税款不再追缴,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

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

  2.安全现状评价目的

  安全现状评价目的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定义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生产运行期,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该系统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系统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4.安全现状评价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 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

  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安全现状评价的结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

  5.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包括:

  1)前期准备;

  2)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

  3)定性、定量评价;

  4)安全管理现状评价;

  5)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6)确定评价结论;

  7)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完成。

  5.1 前期准备

  明确评价的范围,收集所需的各种资料,重点收集与现实运行状况有关的各种资料与数据,包括涉及到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安全、职业危害、消防、技术检测等方面内容。评价机构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确定的评价范围进行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所需主要资料从以下方面收集:

  1)工艺;

  2)物料;

  3)生产经营单位周边环境情况;

  4)设备相关资料;

  5)管道;

  6)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

  7)公用工程系统;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规章制度及企业标准;

  10)相关的检测和检验报告。

  安全现状评价所需主要资料清单见附录A。

  5.2 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

  应针对评价对象的生产运行情况及工艺、设备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危险性分析,确定主要危险部位、物料的主要危险特性,有无重大危险源,以及可以导致重大事故的缺陷和隐患。

  5.3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确定评价的模式及采用的评价方法。安全现状评价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生产运行阶段,应尽可能的采用定量化的安全评价方法,通常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检查——危险指数评价——重大事故分析与风险评价——有害因素现状评价”依次渐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性评价模式,进行科学、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

  通过定性、定量安全评价,重点对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控制方式、操作条件、物料种类与理化特性、工艺布置、总图、公用工程等内容,运用选定的分析方法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逐一分析,通过危险度与危险指数量化分析与评价计算,确定事故隐患部位、预测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同时进行风险排序,结合现场调查结果以及同类事故案例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和概率,运用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重大事故模拟,模拟发生灾害性事故时的破坏程度和严重后果,为制定相应的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数据。

  安全现状评价通常采用的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如下:

  1)定性评价方法:

  预先危险性分析;

  安全检查表;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故障假设分析;

  故障树分析;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

  风险矩阵法等。

  2)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

  蒙德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

  故障树分析;

  事件树分析;

  QRA定量评价;

  安全一体化水平评价方法;

  事故后果灾害评价等。

  5.4安全管理现状评价

  1)安全管理制度评价;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及演练计划。

  5.5 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综合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按照安全风险程度的高低进行解决方案的排序,列出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紧迫程度,针对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及改善安全状态水平的建议。

  5.6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当前的安全状态水平,提出安全可接受程度的意见。

5.7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完成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实施计划,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生产经营单位与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评价报告的结论存在分歧的,应当将双方的意见连同安全评价报告一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6.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建议参照如下所示的主要内容。不同行业在评价内容上有不同的侧重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补充。

  6.1 前言

  6.2 目录

  6.3 评价项目概述

  1)评价项目概况;

  2)评价范围;

  3)评价依据。

  6.4 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

  1)评价程序;

  2)评价方法。

  6.5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工艺过程、物料、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水、电、汽、风、消防等公用工程系统、危险物品的储存方式、储存设施、辅助设施、周边防护距离及其他。

  6.6定性、定量化评价及计算

  通过分析,对上述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所涉及到的内容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后,运用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化和定量化评价,确定危险程度和危险级别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后果,为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提供依据。

  6.7事故原因分析与重大事故的模拟

  1)重大事故原因分析;

  2)重大事故概率分析;

  3)重大事故预测、模拟。

  6.8 对策措施与建议

  6.9 评价结论

  7.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要求

  安全现状况评价报告的内容要详尽、具体,特别是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要准确,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科学、合理、可行和有效。安全现状评价要由懂工艺和操作、仪表电气、消防以及安全工程的专家共同参与完成,评价组成员的专业能力应涵盖评价范围所涉及的专业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取值合理、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8.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附件

  1)数据表格、平面图、流程图、控制图等安全评价过程中制作的图表文件;

  2)评价方法的确定过程和评价方法介绍;

  3)评价过程中专家意见;

  4)评价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交换意见汇总表及反馈结果;

  5)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原始数据资料目录及生产经营单位证明材料;

  6)法定的检测检验报告。

  9.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格式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格式一般包括:

  1)封面(参见附录B)

  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影印件

  3)著录项(参见附录C)

  4)目录

  5)编制说明

  6)前言

  7)正文

  8)附件及附录

  10.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载体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附录A:

  安全现状评价所需主要资料清单

  A.1工艺

  1)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及其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步骤或单元操作过程,包括从原料的贮存、加料的准备至产品产出及贮存的整个过程操作说明

  2)工艺变更说明书

  A.2物料

  1)主要物料及其用量

  2)基本控制原料说明

  3)原材料、中间体、产品、副产品和废物的安全、卫生及环保数据

  4)规定的极限值和(或)允许的极限值

  A.3 生产经营单位周边环境情况

  1)区域图和厂区平面布置图

  2)气象数据、人口分布数据、场地水文地质等资料

  A.4 设备相关资料

  1)建筑和设备平立面布置图

  2)设备明细表

  3)设备材质说明、大机组监控系统、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

  A.5 管道

  1)管道说明书、配管图

  2)管道检测相关数据报告

  A.6 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

  1)生产单元的电力分级图、电力分布图

  2)仪表布置及逻辑图、控制及报警系统说明书、计算机控制系统软硬件设计、仪表明细表

  A.7 公用工程系统

  1)公用设施说明书

  2)消防布置图及消防设施配备和设计应急能力说明

  3)系统可靠性设计、通风可靠性设计、安全系统设计资料

  4)通信系统资料

  A.8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A.9 规章制度及标准

  1)内部规章、制度、检查表和企业标准

  2)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经验

  3)维修操作规程

  4)已有的安全研究、事故统计和事故报告

  A.10 相关的检测和检验报告

  附录B: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封面格式

  B.1 封面布局

  封面第一、二行文字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封面第三行文字内容是建设项目名称;

  封面第四行文字内容是报告名称,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封面最后两行分别是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B.2 封面样张 (略)

  附录C:

  著录项格式

  C.1布局

  “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课题组主要人员和审核人”等著录项一般分两张布置,第一张署明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审核定稿人、课题组长等主要责任者姓名,下方为报告编制完成的日期及安全评价机构(以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为准)公章用章区;第二张则为安全评价人员(以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为准并署明注册号)、各类技术专 家(应为评价机构专家库内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名单,安全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均要求 手写签名。

  C.2 样张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