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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时间:2024-07-22 09:58:2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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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劳动部、财政部


关于对广东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驻粤单位200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请
示》(粤劳社\2002\19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
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表:广东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国家统计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的通知

国统字〔2008〕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体育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改进和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规范体育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国家统计局(章) 国家体育总局(章)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

(试行)



一、目的和作用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特制定《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

(二)本分类为界定、规范我国的体育及相关产业提供了参考,为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制度奠定了基础。这对于科学制定体育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促进我国体育及相关产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范围

(一)本分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的基础上,规定了我国体育及相关产业的范围,适用于统计及政策管理中对体育及相关活动的分类。

(二)本分类规定的体育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体育服务和产品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三)体育及相关产业的活动主要包括:

1.体育组织管理活动;

2.体育场馆管理活动;

3.体育健身休闲活动;

4.体育中介活动;

5.其他体育活动;

6.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的制造;

7.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的销售;

8.体育场馆建筑活动。

三、分类原则

(一)以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为指导。

  本分类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改革精神为指导原则。

  (二)兼顾部门管理和体育活动的自身特性。

  本分类在满足反映体育体制改革需要的同时,还兼顾了政府部门管理需要,同时考虑了体育活动的自身特点。

(三)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的主要内容来源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并根据体育活动的特点将行业分类中相关类别进行重新组合。所以,本分类也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

四、分类方法

(一)本分类依据分类原则,将体育及相关产业划分为3个层次。

第1层分为8个大类,主要体现部门管理和体育及相关产业活动的基本特征。该层次每个大类用汉字数字 一、二 ……表示。

第2层对每个大类再进一步细分,共分为24个中类,主要体现体育及相关产业的产业链机器上下层的关系。该层每个中类用阿拉伯数字 1、2……表示。

第3层是《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的具体活动类别层,共57个小类。该小类全部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从事体育及相关产业活动的行业类别,也是第3层次所包括的行业类别层次,该层次不设置序号,为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用相应的行业代码表示这57个小类的代码。

(二)本分类中做特殊处理部分的内容如下:

1.延伸层。

《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对第3层划分较粗的行业小类增设了延伸层,其目的是科学、准确、完整地描述这类行业所包括的体育活动。延伸层的类别不设代码和顺序号,在类别前用横线“—”表示。

2.含有部分体育活动的行业类别。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按照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的,但从体育的角度观察,有些行业小类不完全是体育及相关产业活动。为了在统计和管理中准确区分不属于体育及相关产业的活动,特在《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中对这类行业做标记(*)。

五、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表

类 别 名 称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一、体育组织管理活动

1.体育行政、事业组织管理活动

社会事务管理机构*

-体育社会事务管理机构

体育组织(指专业从事体育比赛、训练、辅导和管理的组织的活动)

-各种职业体育俱乐部

-各种运动队

-各种群众性体育组织

-各种专项性体育管理组织(如体育协会、中心)

2.其他体育组织管理活动

专业性团体 *

-体育社会团体服务

其他社会团体 *

—体育基金会

—其它未列明的体育社会团体

二、体育场馆管理活动

1.体育场馆管理活动

体育场馆(指可供观赏比赛的场馆和专供运动员训练用场地的管理活动)

-综合体育场

-综合体育馆

-体育训练基地

-游泳比赛场馆

-足、篮、排场馆

-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场馆

-棋牌比赛场馆

-其他未列明比赛场馆

三、体育健身休闲活动

1.体育健身休闲活动

休闲健身娱乐活动(指主要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其他体育娱乐场所的管理活动)

-综合性体育娱乐场所(游泳、保龄、球类、健身等一体的综合性健身中心)

-保龄球馆

-健身中心(馆)

-台球室、飞镖室

-高尔夫球场

-射击、射箭馆(场)

-滑沙、滑雪以及模拟滑雪场所的活动

-惊险娱乐活动场所(跳伞、滑翔、蹦极、攀岩、滑道等)

-娱乐性军事训练

-体能训练场所

-其他未列明的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四、体育中介活动

1.体育商务服务

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运动员的个人经纪代理活动

-体育赛事票务代理活动

-运动会筹备、策划、组织活动

-其他未列明的体育商务服务

2.体育经济咨询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

-体育经济咨询活动

3. 体育经纪服务

其他体育

—体育经纪服务

五、其他体育活动

1.体育培训服务

职业技能培训*

-武术培训服务

-其他体育项目培训服务

2.体育科研服务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体育科学研究服务

3.体育彩票服务

其他娱乐活动*

-体育彩票

4.体育传媒服务

图书出版*

-体育图书出版服务

期刊出版*

-体育类杂志出版服务

音像制作*

—体育类录音制品制作服务

—体育类录像制品制作服务

音像制品出版*

—体育录音制品出版服务

—体育录像制品出版服务

广播*

-体育类广播节目制作服务

—体育类广播节目播出服务

电视*

-体育类电视节目制作服务

—体育类电视节目播出服务

—体育类电视节目出口服务

—体育类电视节目进口服务

5. 体育展览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

—体育用品展览服务

6. 体育市场管理服务

市场管理*

—体育用品市场管理服务

7. 体育场馆设计服务

工程勘察设计*

—体育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健身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室外体育设施设计服务

8.体育场所保洁服务

其他清洁服务*

—体育场所保洁服务

9.体育文物及文化保护服务

文物及文化保护*

—民族体育运动保护服务

六、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的制造

1.体育用品制造

球类制造

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

训练健身器材制造

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2.体育服装及鞋帽制造

纺织服装制造 *

-运动类服装

制帽 *

—各种运动帽制造

皮鞋制造 *

-皮运动鞋靴

橡胶鞋制造 *

—布面运动胶鞋

塑料鞋制造*

—塑料制运动鞋靴

3.相关体育产品制造

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

—台球桌及其配套用品

—保龄球设备及器材

—投镖及投镖板

—沙壶球桌

绳、索、缆的制造*

—体育项目用网(兜)

皮箱、包(袋)制造*

—运动包

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运动用饮料

武器弹药制造*

—运动枪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运动场地滚压机

—运动场机动割草机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高尔夫球机动车

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

—竞赛型自行车

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足球场、体育场等用的显示器

七、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的销售

1. 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产品批发

体育用品批发

服装批发 *

—运动服装批发服务

鞋帽批发 *

—运动休闲鞋帽批发服务

图书批发*

—体育类书籍批发服务

报刊批发*

—体育类杂志批发服务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体育类激光视盘批发服务

—体育类录像带批发服务

—体育类电子出版物批发服务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台球器材批发服务

—飞镖器材批发服务

—沙壶球器材批发服务

2. 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及相关产品零售

体育用品零售

鞋帽零售 *

—运动鞋专门零售服务

服装零售 *

—运动服装专门零售服务

百货零售*

—体育百货零售服务

超级市场零售*

—体育类产品超级市场零售

3.体育产品贸易与代理服务

贸易经纪与代理*

—体育用品国际贸易代理服务

—体育用品国内贸易代理服务

八、体育场馆建筑活动

1.体育馆房屋工程建筑

房屋工程建筑*

-体育及休闲健身用房屋建筑

2.体育场工程建筑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室外体育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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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景县检察院 预防科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大量基本建设项目不断上马,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各行各业建设工程投资不断增大,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与此同时,在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中,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在建筑市场滋长蔓延之势也明显增强,大楼竖起,干部倒下的情况时有发生。出现了“工程建设上马,干部中箭落马”等腐败现象,既而工程质量下降,“豆腐渣工程”增多,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一、建筑行业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及特点
综观建筑行业职务犯罪特点,有以下七环节易产生腐败:(一)工程项目审批环节。项目审批部门不负责任,渎职、滥用职权或受利益驱动对审批项目明知是违反国家政策而违规上马,接受贿赂,对不符合审批条件或条件不健全的项目违规批准立项。(二)施工、监理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每一道环节都应有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监督和制约,但往往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本应固若金汤的工程,当钱与权交成了朋友后,一些工程管理和监理人员便消极履行职责,导致“豆腐渣工程”接连不断。(三)重要设备和材料的招投标环节。工程建设中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人员接受回扣或拿了“好处费”以后,购进一些以劣充优,质次价高的设备或材料,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四)招标合同签订环节。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拿到工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用钱铺路贿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搞暗箱操作。项目管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渎职行为发生。(五)款项支付环节。为了尽早顺利的得到工程款,行贿受贿是腐败分子惯用的手段。(六)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环节。一些技术力量薄弱的建筑企业或个体从业人员,为了浑水摸鱼或以次报优,便用金钱千方百计的贿赂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人员。(七)工程完工后留守环节。这个环节极易被人忽视,一些大的工程完工后,往往会剩余大量废料或边角料,由于管理不严,这些东西被工程留守人员变卖后,不是个人贪污就是几个人私分。在建筑行业存在贪污贿赂、渎职等诸多职务犯罪现象中,贿赂行为始终伴随在建筑行业的角角落落,是建筑行业腐败行为的高发点。
二、建筑领域内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
工程建设领域内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建筑领域内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1、经济制度和体制不完善,存在一定弊端。当前,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同时发挥作用,难免存在诸多缺陷:既存在计划体制的较大弊端,也有新体制的幼稚和不成熟,客观上为少数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经济活动中渗透了权力的“魔力”,在这种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并存的情况下,企业走向市场步履艰难。有权的部门和人员能够凭借手中的权力左右市场行为的取向,无权单位和个人想办事、办成事,只有靠钱来进行“感情投资”、“买通关节”。这种私下的“权”和“钱”的交易行为,是发生职务犯罪的主要根源。
2、市场行为不规范导致无序竞争。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这就使少数人有了可乘之机,从而导致正常经济活动中,行贿受贿、收受回扣、请客送礼、高消费之风有增无减,有的企业虽然靠歪门邪道取得了暂时的经济效益,却扰乱了建设市场,腐蚀了党员干部,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最终损害了企业的长远利益。建筑施工企业被迫参与这种不正当的无序竞争,不得不大幅度地提高业务招待费用,为了绕过财务制度的束缚,一些企业设立了“小金库”。加之公有制企业产权不清和对经营者的约束不力,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
3、缺乏有效监督,处罚力度不够。现有的监督执法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制约职能和手段不够强大,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尽管我们现在有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群众监督,但上级组织和基层群众都不可能及时了解具体情况,等到把情况搞清楚了,已变成了事后监督,错失了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的时机。当然,了解情况最清楚、最及时的是同级监督,但现在这种同级监督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使得这种监督变得软弱无力,形同虚设。特别是个别心术不正的领导打着减人增效的旗号,有意识地削弱基层监督机构的作用,使之既缺乏办案条件,又缺乏办案手段,更缺乏办案人力。另外,惩治腐败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在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所有制关系并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形形色色贿赂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群体制约还不够,因而,许多腐败分子及其帮凶逃脱了处罚,长期逍遥法外。
三、遏制建筑领域内职务犯罪的对策与措施
保障工程建设“干部廉洁、施工安全、质量优秀”,不仅要求检察干警要掌握法律和预防技能,还要熟知工程的特点,坚持站好位而不越位,做到依法合规,通过构筑“三个屏障”,全方位开展预防活动。
(一)强化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屏障
遏制建筑领域职务犯罪首先要做好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干出成绩,必须赢得各方面、各层次人员的广泛认可和赞同,不仅要争取预防单位领导的支持,还要增强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社会各界对预防工作重要意义的理解,使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支持和积极参与我们的工作。一是结合重大项目建设周期长、参与人员多、人员成分复杂、防范难度大等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适时将一些职务犯罪案例印发给工程管理的干部和施工人员;组织大家观看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制作成的警示教育影视片,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为传播。二是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各工程开工之初,即在各种工地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通报查处职务犯罪的情况,剖析发案原因,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意见和建议,使预防工作真正面向基层、贴近群众,为各项预防措施的贯彻营造良好的氛围,在思想上打“预防针”。 三是在施工工地做好预防咨询和法制讲座。针对工程不同阶段、不同群体的教育重点,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内容生动、针对性强的法制教育课教案,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结合查办的案件,以案说法,给工程发包、承包方的干部和职工上法制课,并随时提供预防咨询,使他们脑子想“法”不乱捞“钱”。在教育过程中,力求做到内容上丰富多彩,形式上生动活泼,在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上下功夫。
(二) 查漏补缺,构筑完善的制度屏障
要协助施工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制约,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资金划拨、管理、使用等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环节的预防工作,保障工程的任何经济活动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一是加强协调,增进配合。首先是内部加强协调,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各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保证全院一盘棋,形成有机的预防整体。同时,认真研究学习省院《关于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和市院《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服务项目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开展重点项目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办法,使预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签定廉政合同。即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建筑工程廉政合同。明确工程发包、承包双方必须遵守的廉政规定,用合同制度来规范、约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行为,以及严禁再次分包和中标人转包的规定,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建立廉政准入制度。在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推行建筑市场廉洁准入制度,凡有过行贿受贿、欺诈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的,建议有关单位一律不准或限制进入建筑市场,建立建筑市场行贿“黑名单”制度,对一些建筑行贿人予以曝光,借此推动整个建筑业的自律。四是设立执法监督室。以防犯罪、防事故、防风险为重点,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对在建项目的执法情况,为重大项目的建设保驾护航;同时,不定期深入施工一线进行检查、抽查,公开举报电话,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三)突出重点,构筑规范的程序屏障
大型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往往集中在一些关键环
节。监督部门要与施工单位一起剖析典型案例,找出症结所在,然后结合工程建设中的实际,把好“三个关口”,防范“三个环节”。一是把好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关。审查品牌、数量、规格是否属实,价格与市场价是否相符,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审查结果,实行阳光采购;二是把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关。与建设局质量监督站一起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手续是否齐全,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和事故隐患,并对在建工程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通用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三是把好工程资金支付关。采取查帐、询问的方法,突出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工程款是否专款专用,大额费用是否符合审批手续,是否按协议付款,预算与决算的差别是否合理,决算付款是否存在不正常现象,实现对工程资金的监督。防范“三个环节”:一是招标投标环节。针对当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串标、围标,自行拆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标要求,业主泄露标底和相关内幕信息等现象,坚持招投标全程派员参加,参与监督,对评标场所的选定要求相对封闭,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员的通讯工具一律封存,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二是转包分包环节。为防止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施工的情况出现,引入合同签订前的约谈制度。在合同签订前,与施工企业约谈,由施工企业承诺必须由自己施工承建,不允许非中标单位施工。由于提前掌握施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做到对开工后的变化心中有数,能够保证施工企业质量。三是工程资金运行环节。由建设单位、银行、施工单位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对大额资金用途、流向实行严格控制,健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大额现金支出实行备案制度;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开支必须在指定的账号进行;避免施工单位挪用工程款项、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现象发生,有效防止工程建设资金抽逃、挪用等违规行为。
总之,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内职务犯罪预防是一个长期地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要有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良好的发展环境、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